斯派克开着一辆银灰色的雷鸟,车窗前方的街道在热浪中扭曲着,他摇下窗户,风灌了进来,他伸出舌尖尝到一丝沙子的涩味。
很长一段时间公路旁只有翻滚着的风滚草。太阳挂在天空里,整片天空黄蒙蒙的,沾满了细细的沙粒,世界像一张无限延伸了的胶片照片。车窗的右前方,一辆火车从远方的铁轨尽头驶来,发出震耳欲聋的汽笛声。斯派克缓缓停下车,看着那辆载满煤矿的货运列车从车窗前轰隆驶过,车皮大概有几十节,斯派克手指一下下地敲击着方向盘。火车过去后,他慢慢踩下油门,雷鸟喷出一股黑烟,翻过了铁轨。
他开了一会儿,阳光没那么灼热了,他把车停在路边,走下车伸展着僵硬的四肢,小解后点燃了一根烟。随后他开始发呆,盯着那颗脏兮兮的太阳。烟燃得很快,烫到了他的手指,他看了一眼香烟,把它扔进了沙土里,用脚碾灭。他掏出一个银色口琴,放在嘴边开始吹一首曲子,那是图茨·蒂勒曼斯70年代一张专辑里的曲子,没有太多技巧,是一首抒情的小品作品。斯派克以前常常在比波普号上吹这首曲子,后来他的口琴丢了,他也没再吹过这首曲子,直到他买了把新的。
斯派克站在那儿吹完那首曲子,他放下口琴时,口琴颤音的余音还在空气里回荡着,他默默地回忆了一会儿,然后回到车上,启动了它。
空气像被封藏在酒吧里,这里空气的味道跟二十年前没什么不同。酒吧里客人很少,角落里趴着个带着褐色宽檐牛仔帽的人,不知道他是睡着了还是喝醉了。斯派克在吧台旁等了几分钟,酒保才从后面的一间储物室里出来,他穿着件破旧的工装连体裤,上身穿一件黑色长袖,那衣服紧紧地绷在他身上,显出他宽阔的胸肌和肱二头肌。
“嗨,”斯派克跟他打招呼,“来杯威士忌。”
酒保给他倒了杯,沿着桌沿推了过来,斯派克接住了它,他没有急着喝,而是向那酒保打听道:“这里离潘帕还有多远?”
“两百公里。”
“这儿的加油站怎么走?”
“向东走,看见梅西百货的广告牌右拐,不过他们不提供加铅汽油。”
“多谢。”
斯派克喝了口酒,走到墙边的点唱机旁。墙壁上爬过一只拇指大小的甲虫,它在墙上停了几秒,晃动着长长的两根触须,很快消失在点唱机和墙壁的缝隙间。
太糟糕了,这些专辑的年龄比斯派克的祖父还要老,斯派克投进去一枚二十五美分的硬币,选了首奥黛塔·霍姆斯的歌,这是他为数不多认识的歌手之一。奥黛塔特有的那种黑人女性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,斯派克感到有些不和谐,他应该在田纳西的什么小镇上边吃着苹果派边听这种歌,而不是在德克萨斯某个叫不出来名字的酒吧里听这种乡村歌曲。
“你们这儿有莱德贝利的专辑吗?”斯派克问道。
“谁?”
“莱德贝利,那个即兴布鲁斯大师。”
“我不听音乐,”酒保说,“我不知道那里有没有布鲁斯的歌,那点唱机从我出生时就在那儿了,从没打开过,一次也没有,如果你找不到,那你可能得到休士顿去找了。”
“多谢,”斯派克咕哝说,“我想我还是听首名为‘安静’的歌吧。”
点唱机播完了奥黛塔的那首曲子,斯派克看了眼歌名,Santy Anno,像是个地名,这名字让他想起哈瓦那。他朝窗外看了看,太阳仍旧高高地挂在天空上,他不想在这时候出去,至少别在正午。
“我叫斯派克。”斯派克朝酒保伸出手。
“杰特。”
“我是这个月的第几个客人?”
“第五个……或者第六个,我记不清了。”
“你是这家酒吧的店主吗?”
“我帮他看店,他一年前去达拉斯了。”
“这镇子叫什么?”
“莫哈维。”
“就叫莫哈维?”斯派克问,“我是说,这里不都是莫哈维吗?”
“就像你说我上达拉斯去了,人们说自己去莫哈维的时候,别人都很清楚他去的是个镇子,而不是别的什么沙漠。”
“真奇怪……这家酒吧叫什么?”
“戴维斯,戴维斯·路易斯。”
“听起来像个人名。”
“两个。”
“什么?”
“两个人名。”
“这是两个兄弟吗?还是什么?”
“差不多。”
看得出来,酒保并不想多谈这个话题,斯派克没再继续提问。他磨蹭了一会儿,觉得时间差不多了,起身离开了这里。他推开酒吧大门的时候,杰特在他身后说:“很抱歉这里的点唱机让你失望了。”
斯派克没回头,挥了挥手,离开了这里。酒吧外干燥的热浪扑面而来,斯派克感觉呼吸有些阻塞。他启动雷鸟,朝杰特指的那家加油站的方向而去。十字路口上方悬挂着一盏交通信号灯,在风中摇摆,轻轻地上下晃动着。绿灯亮了,斯派克踩下油门,开出两公里后他看见了梅西百货的广告牌。
那广告牌很破旧了,表面布满深红色的铁锈,上面海蓝色的字体已经褪色,变得黯淡灰蒙——“梅西百货,您最佳的生活助手!我们提供上千种产品供您选择,每一款都经过……”广告牌从车窗外像电影胶卷般划过,斯派克没有看见剩下的单词。
“加满,谢谢。”
加油站只有两三个员工,车窗外是个身材娇小的短发女人,她嚼着口香糖,把注油枪插入汽车的加油口后便叉着双臂,神色不耐烦地看着油表的读数。她是个漂亮女人,斯派克很快意识到这点,也很年轻。这在旅途中并不常见。
他从车窗里伸出脑袋,试着搭话:“我想德克萨斯的汽油价格要比新墨西哥便宜些。”
“抱歉,我没去过新墨西哥。”她快速地看了他一眼。
“所以……你住在莫哈维?”
“可以这么说,”她飞快地嚼着口香糖,尖尖的下巴一起一伏。
“你去过别的地方吗?”
“奥斯汀、达拉斯、休斯顿……大概这些地方。”
“像你这样的女人应该留在大城市,”斯派克说,“那里更适合你。”
“用不着你指手画脚,”她有些不耐烦,“我爱去哪儿就去哪儿,别多管闲事。”
“好吧。”斯派克耸耸肩,手指在键盘上敲了几下,然后说:“我刚从戴维斯·路易斯出来,你认识杰特吗?”
“当然,”她说,“这里人人都认识他。”
“你经常去那里吗?”
“可以这么说。”
“那里的威士忌不错,”斯派克搔搔脸颊,“但点唱机烂透了,那些音乐老得掉渣。”
“我跟杰特说过好多次了,”她说,“但他一直都没打算换点新音乐,他不喜欢音乐,你知道,有些人天生如此,无论你怎么说都没用。”
“也许我们需要保持点传统,”斯派克若有所思地说,“老歌并非总是一无是处。”
“也许,”她拔出油枪,车后座传来咕咚一声,“三十美元。”
斯派克从钱包里找出钞票递给她,他想了想,又给了她五美元。
“小费。”他这么说道。
他开出了加油站,从后视镜里看见那女人目送着汽车远去。一阵颠簸,汽车回到了柏油马路上,斯派克开始加速,把这个镇子远远地抛在了身后。
大地上开始出现绿色,起初只是一些零散的灌木植物,后来出现了成群的植物丛,仙人掌和枯木。那些枯木形状怪异,仿佛畸形而相互纠缠着的鹿角。原本和缓的平原变得起伏不定,岩石块突兀地拔地而起,落日时分它们的黑色剪影好像沉默的邪教信仰者,阴森可怖,围拢于公路的尽头。斯派克感觉自己好像在驾车驶入一片未知的神秘之域,在道路尽头某种仪式正等待着他。
每当夜幕降临,他便在车中度过寒冷的夜晚,他摇起车窗,躺在后车座上入睡。他睡得并不安稳,常常会被狼嚎或其他他叫不出名的野兽的叫声惊醒。有时他只是被风惊醒,夜晚太安静了,它能放大一切声音。
杰特那天起得晚了些。他来到戴维斯·路易斯的时候,门口已经站着个人了。那人很眼熟,杰特觉得自己应该跟他打个招呼,但他又想不起来对方的名字。
“你好,杰特,”那人敲了敲牛仔帽沿,“你可能记不得我了,我是斯派克,一周前我在这里点过一杯威士忌,还点了一首奥黛塔·霍姆斯的乡村歌曲。”
莫哈维一年到头,也不会有几个人经过,每一张新面孔都能让人们记住很久。杰特很快就回忆起了斯派克,他跟对方握了握手,打开了酒吧的门锁:“如果我没记错,你不是要去潘帕吗?”
“计划如此,”斯派克跟着杰特跨入了酒吧,空气和二十多年前一样,没什么变化,“我发现我丢了点东西,那时我已经过了俄克拉荷马州边境。”
“那只口琴,是吗?”杰特说。
“它果真在这里,”斯派克说,“我就知道。”
杰特走到吧台后,从酒柜最顶端抽出一个鞋盒,他个子很高,几乎不费什么力气就拿到了它。他打开鞋盒,里面是一堆零碎的小玩意,钥匙、鞋带、零钱包和凡士林,斯派克的十孔口琴也在里头。杰特把口琴递给斯派克,斯派克嗅了嗅口琴孔,里面有股奇怪的味道,但他没抱怨什么。
“谢谢,杰特,”斯派克说,“我得走了。”
“你急着赶路吗?”
“什么?”斯派克愣了一下,然后反应过来,“不,不急。”
“喝一杯酒再走怎么样?”杰特说,“从俄克拉荷马赶过来,那距离可不短啊。”
斯派克坐上一个高背椅,敲了敲桌子:“威士忌,谢谢。”
“说说旅途。”杰特说。
“说什么?”
“我不知道,故事、风景、或者别的。”
“没什么新鲜的,”斯派克说,“开车,一直开车,就是这样。”
“你在做公路旅行?”
“如果你愿意这么称呼它也没有关系。”
“只是开车?不是为了什么?比如到一个目的地,做点什么,或者拍张照,寄张明信片,证明你曾经到过某个地方。”
“我不喜欢那么做,那很愚蠢。”
杰特笑了:“但你得承认这就是旅行。”
“只是走,你知道吗?只是走,”斯派克比划着双手,眼神在追溯着某个东西,“就好像你跟时间在一起走着,你知道你在走,你没有浪费时间躺在床上发呆,或看一场B级电影,你在走,你的确在经历着什么,依靠着行走,你成为了时间它自己,你靠行走来测量时间。”
“但你肯定得在哪一天停下来,钟表的电池总会没电的。”
“没错,”斯派克说,“但我想让这行走持续更久一些,我不愿意去想什么时候停下来,停下,这个单词意味着稳定,稳定意味着开始衰老,开始衰老意味着沉默和死亡,黑暗,完全的黑暗。”
杰特忽然问道:“斯派克,你高中参加过戏剧社吗?”
“没有,”斯派克有些恼怒地说,“我没上过高中。”
“对不起,”杰特说,“我们换个话题。”他夹着烟的手指点了点斯派克手里的口琴:“这是你的宝贝?”
“嗯,”斯派克说,“想听布鲁斯吗?”
“是的。”
琴孔里有些灰尘,吸气时,斯派克感到有些毛茸茸的东西进到了气管里,摩擦着他的肺,他没有停下来,继续吹着口琴。那是个悲伤的小调布鲁斯歌曲,节奏很慢,斯派克用手拍打着口琴,制造出颤音的效果,调子没有断过,只是绵延起伏,时高时低。口琴的音色有些刺耳,斯派克吹出一个高音,如同一声哽咽的哭泣。曲子渐弱渐慢,余音很长,仿佛叹息。
杰特被烟烫到了手指,他一抖,积得长长的烟蒂都落在了吧台上。
过了很久,两人都没有说话。
“你还会别的曲子吗?”杰特问。
“我还会很多,”斯派克说,“但我一天只吹一首。”
“奇怪的规矩。”杰特说,没再追问下去。他把烟灰拨到了烟灰缸里,又用抹布把吧台重新擦了一遍。
“为什么我总是看不见莫哈维的其他人?”斯派克说,“他们都去哪里了?”
“有些人离开这里了,有些人去大城市工作,但还有些人留在这里。”
“这地方很奇怪,”斯派克说,“不过我见过比这更奇怪的地方。”
“说说看。”
“那是个小城市,它曾经繁荣过,但随后衰落了。那里有一家名叫‘火把’的餐厅,里头灯光很暗,墙壁粉刷成了大海的深蓝色,餐厅也是按着大海的主题来设计的,但它又杂糅了很多元素,墙上挂满了船锚和渔网的壁挂,天花板上坠着一颗银白色的迪斯科球,它不停地旋转,海浪般的粼光也在地上转着,让人头晕。女招待生穿着廉价的涤纶布做成的水手套装,剪裁手艺很差,她们衣服的胸前开了个十字形的口子,露出她们深深的乳沟,她们倒是很漂亮,但招待顾客时却很笨拙。当我把那块煎过了头的牛排吃了一半时,舞台上上来了一个盲人歌者,他抱着把古典吉他,唱的却是鲍勃·迪伦的《敲响天堂之门》,那是这家餐厅唯一真正新潮的地方。”
斯派克叹了口气,总结道:“只要你走过足够多的地方,再奇怪的事都不会让你惊讶万分了。”
“但如果我们就是奇怪的事情本身呢?”杰特问道。
“什么意思?”
“我想,当我们经历过奇怪的事情之后,我们很难对‘奇怪’做出一个准确的定义,你看着它,就像在看一副画,或者看一场马戏团的演出,你只是看着它,但不会思考它背后有什么意义。”
“生活本身已经足够奇怪,”斯派克喃喃道,“直到我们不再惊奇,我们就成了怪事。”
“让我来告诉你一个故事,”杰特给自己倒了一杯朗姆酒,“故事很老,发生在二十多年前。故事的主角是一名牛仔,他每天都会用马油擦亮自己的马靴,靴跟的星状马刺在阳光的照耀下会像真的星星一样反射出光芒,他为农场主放牧,每天辛勤工作,这对于他那个年纪的年轻人来说是很不寻常的。
他很英俊,姑娘们在路上看见他时都会发出惊呼,她们会抓住一切机会和他攀谈。人们都在猜测牛仔最后会娶哪个姑娘,直到小镇上来了一名旅行家。
旅行家很年轻,却已经去过很多地方,他拍摄过许多八毫米的胶卷电影,但他只是那么说,没有人见过那些底片。他的故事为他吸引了一大批听众,其中也包括牛仔。那个牛仔很快便和旅行家成为了好友,他们会同时出现在酒吧和餐厅,讨论着什么,有时会放声大笑,不顾他人的侧目。
牛仔把旅行家带到农场主的谷仓中过夜,他们做爱的时候被农场主发现了。农场主本以为那声响是由小偷引起的,却没有想到那是他们。农场主是个地地道道的德克萨斯人,他用一架双管猎枪杀死了那名旅行家。
第二天,他把这件事告诉了镇子上的所有人,牛仔被赶出了这个镇子,再也没有回来过。”
“没再回来?”
“没再回来。”
杰特将剩余的威士忌仰头喝尽,空酒杯放在吧台上时,嗑出轻轻的一声脆响。他看了一眼斯派克,说:“奇怪的生活,是不是?”
“我想,生活的表象总是平静的,”斯派克盯着手里的酒杯说道,“它能让我们逐渐忘记真实是什么模样,直到它最后爆发的时刻。”
“那就太晚了,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发生。”杰特站起来,回到吧台后,开始整理酒瓶。到了该离去的时候了,斯派克心想。他从高背椅上下来,在吧台上放了五美元,收起十孔口琴,对杰特挥了挥手,便离开了戴维斯·路易斯。
他又去了一趟那家加油站,但那个短发女人已经不在了,取代她岗位的是个满脸青春痘的年轻人。
“嗨伙计,那个短头发的姑娘怎么不在了?一周之前她还在这里的。”
“你说菲?”那年轻人无精打采地说,“她走了。”
“走了?去哪儿?”
“新墨西哥。”
斯派克没再追问下去。
太阳悬挂在天空中,天空布满了奶油般的层层云朵,那些云朵让斯派克想起自己小时候在照相馆拍照时那些巨大的、空洞的、褪了色的背景板。那可能是纽约的大楼,田纳西的乡间河流,或者德克萨斯的湛蓝天空。他站在那些背景板前对着镜头傻笑,摄影师会奖励他用彩色玻璃纸包裹的糖果,它们很黏牙,尤其是斯派克把它们握在手心里几个小时之后。
那些画面好像是从很远的地方呼喊出的一句话语,或者只是一个无意义的音节,它像烟一般在风中飘散,最后消失不见。
斯派克摇下车窗,把胳膊伸出去,感受着风的流动。他觉得自己好像一条鱼,开着这辆银灰色的福特雷鸟在德克萨斯的平原上滑翔。这时,几句诗忽然飘入他的脑海里,它们发出了自己的声音,那声音像是礼拜日教堂里人们嗡嗡的交谈声,又像孩子们的嬉笑声——
我们干涩的声音
毫无起伏,毫无意义
像风吹在干草上
或像我们干燥的地窖中
耗子踩在碎玻璃上的步履
(完)
*依旧是16年的老文,以《星际牛仔》里的几个人物作为主人公,套了“在路上”的旧瓶。